香港市區更新的發展

為配合社會的發展和需要,香港在過去不同年代均實施不同的市區更新策略和計劃。

為了更有系統地處理香港的市區老化問題,土地發展公司(土發公司)於1988年1月根據法例正式成立,透過與私人發展商合作,完成了16個市區重建項目,啟動了10項計劃,也公布了25個項目。當中成功完成的重建項目包括中環租庇利街/皇后大道中項目(即今日的中環中心)、永樂街/皇后大道中項目(即今日的新紀元廣場)、旺角亞皆老街/上海街項目(即今日的朗豪坊)。這些工作為殘舊社區注入新活力及帶來裨益,亦為未來的市區更新奠下重要基礎。90年代末,市區更新的迫切性得到社會的關注,大家均認為要以新思維去提升市區更新的效率、效果及持續發展。1997年,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發表首份施政報告,提出須加快市區更新的步伐。

 

 

立法會於2000年6月通過《市區重建局條例》,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亦於2001年3月通過政府收回土地的補償政策,該政策成為市建局制定其補償政策的基礎。市建局於2001年5月正式成立,取代土發公司,作為進行、鼓勵、推動及促進香港市區更新的法定機構,以解決市區老化的問題,改善舊區居民的生活環境。市建局根據政府於2001年11月公布的《市區重建策略》內的指引,開展香港市區更新的新里程,包括優先處理土發公司於1998年公布而尚未開展的25個重建項目。
為配合社會的發展需要,政府於2008年就《市區重建策略》檢討展開兩年的廣泛諮詢,藉此總結經驗、前瞻未來,為市區更新尋找實際可行的新路向。政府於2011年2月公布修訂的《市區重建策略》,市建局按有關指引採取全面綜合的方式,透過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兩項核心業務、以及保育和活化的工作,推動市區更新,務求為香港市民帶來一個持續的優質生活環境。

然而長遠來說,單靠目前的更新模式未足以應付急速老化的社區。因此必須探討創新思維和新路向,以引領市區更新邁向新領域。
  • 協助居住在殘破失修樓宇的居民,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;
  • 通過市區更新計劃,改善舊區面貌;
  • 增建更多面向大眾市場的樓宇;
  • 在市建局項目內,保育建築文物,保留城市歷史面貌;
  • 大力支持環保,全力推動環境可持續發展;及
  • 擴大社區參與,與公眾攜手,善用政府資源,共同更新市區,創造未來。